长江路(天柱山路-港湾路段)交通堵点治理潮汐车道工程项目审计询价结果公告
一、 项目名称:
长江路(天柱山路-港湾路段)交通堵点治理潮汐车道工程项目审计
二、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渡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街道长冲路98号
成交金额:76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长江路(天柱山路-港湾路段)交通堵点治理潮汐车道工程项目审计
服务范围:长江路(天柱山路-港湾路段)交通堵点治理潮汐车道工程项目审计
服务要求:为长江路(天柱山路-港湾路段)交通堵点治理潮汐车道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时间:收到送审材料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其它补充事项
1、招标方式:询价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1、卓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审计合同,做无效响应处理;2、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审计合同,做无效响应处理;3、安徽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审计合同,做无效响应处理;4、中舟路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审计合同,做无效响应处理。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595535064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1号
联系方式:0553-5879298,15955350645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29日
芜湖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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