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启用非现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1:05 新闻来源: 芜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点击率: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镜湖大队自2025年12月23日起,依法启用以下非现场抓拍设备,对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抓拍,现予以公告:

    1、镜湖区金鹰辅道(申元街以北217米东侧)

    2、镜湖区凯旋路(红杨路以东205米南侧)

    3、镜湖区凯旋路(鸠江北路以东200米南侧)

    4、镜湖区凯旋路(鸠江北路以东291米南侧)

    5、镜湖区凯旋路(鸠江北路以东338米北侧)

    6、镜湖区凯旋路(鸠江北路以东402米北侧)

    7、镜湖区梅莲路(文化路以西226米北侧)

    8、镜湖区泗水园路(黄山东路以南100米东侧)

    9、镜湖区泗水园路(黄山东路以南170米东侧)

    10、镜湖区天柱山路(银湖北路以西210米中心绿化带北侧)

    11、镜湖区天柱山路(银湖北路以西586米中心绿化带北侧)

    12、镜湖区天柱山路(银湖北路以西85米中心绿化带北侧)

    13、镜湖区天柱山路(长江路以西479米中心绿化带南侧)

    14、镜湖区天柱山路(长江路以西495米中心绿化带北侧)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镜湖大队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