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6 16:49 新闻来源: 芜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点击率: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自202511月13日起,依法启用以下10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机动车违停的非现场抓拍设备,现予以公告:

1、经开区银湖北路与齐落山路交叉口

2、经开区银湖北路与武夷山路交叉口

3、经开区银湖北路与港湾路交叉口

4、经开区银湖北路与港一路交叉口

5、经开区银湖北路与越秀路交叉口

6、经开区向阳路三十三中学大门口违停1

7、经开区向阳路三十三中学大门口违停2

8、经开区九华路与世界村小区路口以东300米违停

9、经开区九华路与世界村小区路口以东400米违停

10、经开区九华路与世界村小区路口以东500米违停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