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沪渝高速新增1处非现场抓拍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交警部门将新增1处非现场违法抓拍自动取证设备并于2025年6月12日正式使用,现予以通告:
一、抓拍点位:
沪渝高速上行(铜陵方向)K315+580M处;
二、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