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启用非现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7 11:06 新闻来源: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点击率: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弋江大队自 2025年515日起依法启用以下13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抓拍设备               

1、弋江区毓秀路(长江南路路口以西400米)违停

2、弋江区毓秀路(长江南路路口以西480米)违停

3、文昌西路机电学院北门东北角(违停)

4、文昌西路与萃文路以东30米电警杆件(违停)

5、文昌西路与花津南路交叉口以西30米电警杆件(违停)

6、文昌西路与皖医北门以西30米电警杆件(违停)

7、文昌西路与学府路交叉口以西100米(违停)

8、弋江区文昌路(规划支路以南85米)违停

9、弋江区乌霞山西路(花津南路以西130米北侧)违停

10、弋江区乌霞山西路(花津南路以西245米南侧)违停

11、弋江区新兴路(利民路以南110米东侧)违停

12、弋江区元塘路(大工山路以南22米)违停

13、弋江区南关路(南沿河路以南90米)违停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弋江大队

   2025年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