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启用非现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16:38 新闻来源: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点击率: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弋江大队自2025年3月31日起依法启用以下9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抓拍设备

    1.弋江区文津东路(南塘湖路以东240米)违停

    2.弋江区仓津路(规划支路以东90米)违停

    3.弋江区月河路(三潭路以南130米)违停

    4.弋江区南沿河路(中山桥以西40米)违停

    5.弋江区南沿河路(中山桥以西140米)违停

    6.弋江区南沿河路(中山桥以西240米)违停

    7.弋江区南沿河路(临江桥以东5米)违停

    8.弋江区南沿河路(长江路西辅道)西侧违停

    9.弋江区南沿河路(长江路西辅道)东侧违停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弋江大队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