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4:51 新闻来源: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点击率: 字体:【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依法扣留车辆中有78辆违法和事故车辆(清单见附件),经通知后车主尚未前来接受处理,违法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

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持车辆合法手续和本人相关证件到我大队接受处理或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交通警察支队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以下车辆进行依法处置。咨询电话:5851405(双休节假日除外)

附件:公告认领清单

镜湖大队逾期待报废车辆.xlsx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镜湖大队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