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审批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10:46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阅读次数:编辑:公安局治安支队 字体:【  


各县(市)分局,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小区验收工作,推动小区智能安防设施集成数据接入公安平台应用,治安支队根据《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芜政办〔202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21)修改完善了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审批表,已征求各县(市)分局、相关警种意见建议,拟正式启用新版安防验收审批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新版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审批表拟于2023412日正式启用,原表停用。

注:在此之前已使用原表进行初审验收的,可按原表材料提交治安支队,但小区公共视频监控数据须接入公安平台。

二、使用说明

1.新版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审批表(附件1)将居民住宅小区的安防设施分为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住户安全防护系统、监护中心、联网应用、系统技术要求等六大项内容,明确列出了配置项目、应具标准和防范要求,便于规范建设。

2.小区安防验收需填报芜湖市公共视频监控社会资源接入申请单(附件2),设备相关接入要求可咨询信通科胡昌盛(联系方式:18805535208)。

3.支队制作了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宣传册(附件3),请各县(市)分局、派出所主动对接新建小区开发单位,做好宣传、服务和指导工作。

4.居民住宅小区安防设施验收时,开展双标准、双验收,即技防物防、人防同步验收,检查项目见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保安监管验收审批表(附件4)。

5.各县(市)分局、派出所认真填写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验收意见反馈单(附件 5),与附件1、附件2一并报治安支队,联系人巫凌(联系方式:13955348350)。

6.表格下载地址:公安网登录统计FTP/治安支队/三大队/“小区安防验收新标准文件夹下载;互联网关注平安芜湖微信公众号,服务办事指南界面下载。

7.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分局、派出所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社区民警大走访工作,主动对接新建小区开发单位,对照安防服务超前一步十项措施,送服务上门。 

2. 各县(市)分局、派出所要积极协调镇、街道、物业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建设,协助市局完成小区智能安防设施集成数据接入公安平台应用工作。

3. 各县(市)分局、派出所应按照《 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物防、技防设施、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由物业等建筑物管理单位推动落实。

4. 支队将对小区验收、安防服务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明显的县(市)分局、派出所予以通报表扬,对验收把关不严等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县(市)分局、派出所予以抄告、督办、通报批评。

 

附件:

1.新版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审批表

2.芜湖市公共视频监控社会资源接入申请单

3.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宣传册

4.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保安监管验收审批表

5.芜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验收意见反馈单

 

 

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34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