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0条措施”秩序类涉企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
公交网发〔2023〕488号
县市区各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提升为企优环境效能,有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现将开展“30条措施”秩序类涉企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等轻微违法行为的,对其进行法规教育后立即免处罚放行。
二、对于运送生产物资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驶入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立刻终止违法行为的免予处罚。
以上措施即日起落实,特此通知。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