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服务指南
一、审批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条、十二条
二、申报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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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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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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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展销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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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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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三、申报材料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三) 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四)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五)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六) 主办单位资质、资格证明。
四、办理程序
1、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受理;
2、窗口会同职能部门审核;
3、窗口审批;
4、窗口发放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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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免费
七、审批决定证件: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八、办理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七楼公安综合窗口
九、联系电话:296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