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烟作为载体将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掺入其中,以“合法上头”“无害愉悦”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尤其瞄准青少年群体,危害极大。10月28日清晨,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侦查打击部办案民警精准研判、快速反应成功抓获一名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当场查获涉毒电子烟烟具、烟油若干。事情还要回溯到今年6月份,三山公安掌握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向他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依托咪酯:一种具有麻醉效果的药品)“上头电子烟弹”经初步查明,胡某某将两个“上头电子烟弹”贩卖给张某,由于该嫌疑人长期在外流窜,行踪不定,给抓捕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面对挑战,办案民警迎难而上,经过连续数日的不懈努力,最终精准锁定胡某某的住宿位置,抓捕时机已然成熟。办案民警迅速出击,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当场查获疑似涉毒电子烟若干,同时民警敏锐地发现现场另有两名与胡某某同住人员,情况十分可疑。为防止涉案人员漏网,办案民警依法将该两名同住人员一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切勿轻信“合法上头”的骗局,国家列管的精神类药品一旦被滥用,极易导致精神依赖、身体损害甚至危害生命安全。任何未经许可的销售、吸食行为均属违法甚至犯罪“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请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芜湖市公安局!
欢迎来到芜湖市公安局网站!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