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安·冬季行动】筑牢安全防线!芜湖公安查处2起烟花爆竹非法储存案
2025年1月2日,芜湖市公安局三山经开区分局民警在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过程中,一名围观群众向民警反映,在辖区某地附近曾看到有人用推车搬运多箱烟花爆竹。三山经开区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核查工作。经过数日走访调查,于1月7日下午在该地一仓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860余箱。经查,上述烟花爆竹系嫌疑人周某购买并存储在该仓库内,周某无烟花爆竹存储相关资质,仓库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安全条件,仓库内部存储条件简陋且紧邻居民区,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目前,嫌疑人周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寄递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