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OVI NABIL HAQUE等六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OVI NABIL HAQUE,男,2004年1月13日,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A07585967,居留许可号码102195149,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AHMADZODA USMON, 男,2004年6月25日,国籍:塔吉克斯坦,护照号码:403625940,居留许可号码:102195051,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SHAHZAD SAAD, 男,2001年12月25日,国籍:巴基斯坦,护照号码:DW5161301,居留许可号码:102195122,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HAOLADAR HOSSAIN, 男,2005年5月15日,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A03868997,居留许可号码:102195201,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HASAN MD YEALID,男,2004年12月28日,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A04351268,居留许可号码:102195150,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SAFARZODA QURBONALI,男,2000年4月8日,国籍:塔吉克斯坦,护照号码:402349375,居留许可号码:103611043,有效期至2027年9月15日。
该六人原为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因水土不服且语言不通无法适应学校的学习环境及生活等原因,已申请退学,且未在离境前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居留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他们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宣布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