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陵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的公示
南陵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因合法采矿需要,需在限定的矿区内进行爆破作业,现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依据《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安徽省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规定,芜湖市公安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书面审查,综合审查评定合格,符合核发条件,现予以公示。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南陵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如 技术负责人:彭岩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与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人:刘腾飞 联系电话:2937384
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