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与父母分户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20 13:27 来源:芜湖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来信日期: 2020-11-1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基本情况:本人未婚已经成年,农村户口。目前和父母在一个户口簿上,特向贵局申请分户。农村两套独立住宅(独立建造,不连体),其中有一套住宅有门牌号,另外一套没有门牌号。来信请求:特向贵局领导申请分户,分户需要本人提供哪些资料。谢谢!此致,敬礼!2020年11月10日 吴林
信件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对您的咨询解答如下:    
    居住在集体土地区域的公民要求分户的,应当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的房屋和同意分立户证明办理。具体事项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答复单位:芜湖市公安局
满意度: 满意